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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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主任钻钱眼 雁过拔毛跌深渊
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陈勇

  一个是桐乡某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的主任,另一个是副主任。两个人共事多年,工作中很多决策都是一起商量之后做出的。在外人看来,两人的关系不一般。
  事实也的确如此,就连受审判,两人也几乎同时站在了桐乡法院的被告人席上。近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该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原主任张某有期徒刑5年,原副主任熊某虽犯贪污罪和受贿罪,但因有立功及自首情节被免予刑事处罚熊某的立功情节,就是因为举报了自己的上司张某。

  掉进钱眼的副主任
  熊某算是年轻有为,二十多岁就成了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的副主任。然而,在工作上放开手脚的他面对一笔笔从眼前“流过”的现金,竟然也放开了手脚。
  2004年初,为了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桐乡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对设施农业中标准钢管大棚建设连片面积在10亩以上的,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亩2000到2500元的补助。该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就落实到了所在镇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时任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的熊某正好兼任了这个办公室的负责人。
  看着一串串数据通过自己的手申报上去,一笔笔钱又通过自己的手转发下去,熊某有些眼红,自己身为这个办公室的负责人,其实只要稍微动动脑筋,就可以弄些钱进自己的口袋。但熊某还是担心会被发现,所以一直没有出手。
  2004年上半年,随着邱某的到来,熊某的担心被彻底打消。邱某告诉熊某,他正在承建一个占地25.8亩的钢管大棚,由于竞争激烈,对方将价格压得很低,在这项工程中自己几乎没什么赚头,是不是能想点办法搞些钱?
  对于邱某的提议,熊某心知肚明,无非就是虚报占地面积,趁机截获一些补助款。邱某的出现让熊某暗暗兴奋,如果自己擅自修改他人的数据,一旦查起来极有可能东窗事发,而像目前这样,只要两人达成默契,别人还哪里会知道这其中的蹊跷呢?
  对于这个25.8亩的钢管大棚,熊某以36.6亩的数额向上级申报补助,从而骗取了2万余元的国家专项扶农资金。
  这样的机会对于熊某来说毕竟不多,怎样才能搞到更多的钱呢?2005年底,桐乡开始陆续开展河道整治工程,熊某觉得捞钱的机会来了。“我是分管水利的,工程项目也是我列的,而在招投标中我更是参与评标,所以我的话还是有些分量的。”熊某说,从2005年底开始,就有不少承包商给他送过钱,多的上万少的也有几千元。一年多的时间,他收受贿款2万余元。

  一人被抓急煞另一人
  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经群众举报,2007年9月,桐乡市纪委找到了熊某,希望他能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迫于压力,熊某不久之后到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熊某投案自首了,作为农业经济服务中心主任的张某再也坐不住了,他有些担心。回想自己这几年来,虽然贪污是没有,但收的所谓“好处费”也不少。举报者会不会把他也一同举报了,熊某在交代的时候会不会把他也供出来,张某不敢去想。
  张某还是东窗事发了。由于熊某的揭发,2007年9月24日,张某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批准逮捕。
  原来,张某自从2004年在一项土地整理工程中收了周某17000元的好处费后便一发而不可收。2005年开始进行河道整治,虽说熊某分管水利,占了工作的大头,但没有他这个主任点头很多事情依然难办。那几个承包商两年之中陆陆续续送了数万元好处费过来,张某照单全收。
  承包商蔡某算是送得多的。2005年底,蔡某带着大大小小的礼品前去看望张某,两人言语间自然而然地说起了正要招标施工的河道整治工程。张某对蔡某的来意其实心知肚明,几句寒暄之后便收下了礼品。不久之后,蔡某顺利拿到了工程。其间,为了让张某不断对自己有所“关照”,蔡某前前后后送给张某现金及各类礼品价值2万余元。最后,法院认定张某的受贿金额为5万余元。